引入

集合论属于一阶逻辑,是命题逻辑的扩展。

为什么”全体集合的集合”不是一个集合?

为什么集合的元素必须”互不相同”,重复写一次不算?

正文

定义

集合是一些不同的对象组合成的集体,其中的每个对象称为元素。

性质

  1. 确定性:出现的每个元素都是明确的
  2. 互异性:每个元素互不相同,即只出现一次
  3. 无序性:元素的顺序无意义
性质违反后果
确定性无法判断某对象是否属于该集合
互异性 与 无法区分
无序性 与 会变成两个集合

三条性质不是”规定”,而是定义的自然结果。集合由”包含哪些元素”决定,与写法、顺序、重复次数无关。

表示方法

自然语言

用文字描述一个集合,如:衣柜里的每件衣服。

列举法

列出每个元素,用花括号包裹(在一些编程语言中也可这样定义数组),如:

表示一个包含 的集合。

描述法

写出元素的共同特征,竖线前为代表元素,竖线后为特征条件,如:

表示一个包含大于 的所有数的集合。

列举法适合有限集,描述法适合无限集。 无法列举,只能用描述法。

关系

元素与集合

元素 出现在集合 中,记为:,否则记为:。

子集

如果集合 的每个元素都在集合 中出现,那么 是 的子集,记为: 或 ;如果不是,记为:。

真子集

集合 的每个元素都在集合 中出现,且 有 中没有的元素,则 是 的真子集,记为: 或 (另一种常见记法是 )。

关系记号条件
子集 的元素都在 中
真子集 且
相等 且

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,且是任何非空集合的真子集。这一点常被忽略。

相等

集合 的每个元素与集合 相同(无论顺序是否一致),记为 。

运算

两个集合相交的元素:

,,则 。

合并两个集合:

,,则 。

在全集 的范围内,除了 以外剩下的部分,称为补集,记作 。

全集 ,,则 的补集是 。

运算记号对应逻辑
交且
并或
补非

集合运算与逻辑运算一一对应,这是”集合论是一阶逻辑的扩展”的具体表现。

运算律

律式子
交换律,
结合律
分配律
德摩根律

德摩根律与逻辑中的量词否定是同一件事:“非(且)“等于”或(非)“。

常见集合

在数学中用字母定义了一些常用的集合:

符号含义
自然数集
整数集
有理数集(分数、整数)
实数集(数轴上所有的点)
复数集

是否包含 ,不同教材有不同约定。使用时需明确,避免歧义。

常见误区

错误说法问题
” 有三个元素”互异性,只有两个
”空集不是任何集合的子集”空集是任何集合的子集
” 说明 “可能相等
”补集不依赖全集”补集必须指明全集
”集合可以包含自己”会导致罗素悖论

引出

集合的本源思想来自于人类的分类本能,一种对事物的分类规则。

并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随便组成集合。

上述提到的是朴素集合论,会产生罗素悖论(理发师悖论)的矛盾。为解决这类问题,建立了公理化的集合论,剔除一些逻辑陷阱的集合。

为什么”所有集合的集合”会引发矛盾?

公理化集合论如何避开罗素悖论?